南京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 |
| 更新时间: 2021-02-03 01:18:22 |
1、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 (1)申请人有南京市城镇常驻户口,且时间已满5年。 (2)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在1513元以下。 (3)申请人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米以下。 2、拆迁家庭: (1)申请人拥有南京市常驻户口,且在本市没有其他的住房。 (2)拆迁的货币补偿金额在规定标准之下。 (3)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之下。 3、经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关键词: 南京 经济 适用 购买 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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