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新证据如何认定 |
| 更新时间: 2022-02-24 09:55:28 |
1、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 2、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法院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 3、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 4、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 5、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但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明确排除在客观原因”之外。 关键词: 二审 证据 如何 认定 |
二审新证据如何认定相关经验
相关推荐
- 原始社会的货币 中国货币的起源
- 母系社会的姓氏是怎样的 家严家慈分别是什么代称
- 什么是剖腹产社会因素
- 社会因素剖腹产是什么意思
- 剖腹产原因社会因素是什么
- 社会工作专业就业方向 2024就业前景怎么样
- 2024社会工作专业就业方向 毕业生专业就前景好吗
-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怎么样_学什么_前景好吗
- 2024社会工作专业就业前景 就业方向有什么
- 社会工作专业怎么样_就业方向_主要课程
-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怎么样_就业方向_主要课程
- 社会学专业怎么样_学什么_前景好吗
- 淮南师范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录取分数线多少分,排名怎么样
- 婴儿的第一个社会性行为是什么
- 2024京东618京享红包怎么领 京东618京享红包所有商品都能用吗
- 618第二波是几号2024 第二波会比第一波便宜吗
- 京东618价格是不是最低 京东618之后会涨价吗
- 2024社会工作是冷门专业吗 做什么工作好
- 2024社会学专业就业方向 毕业后可以找什么工作
- 社会工作是冷门专业吗 就业前景怎么样
最热天气预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