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民事赔偿是什么 |
| 更新时间: 2020-10-31 00:00:00 |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民事赔偿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三、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五、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关键词: 过失 重伤 民事 赔偿 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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