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罚金不交会怎么样 |
| 更新时间: 2020-11-08 00:00:00 |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键词: 行政 处罚 罚金 交会 怎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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