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立案与留置的区别 |
| 更新时间: 2020-11-06 00:00:00 |
1、立案和留置是两回事,就如同刑事立案并不一定要对嫌疑人刑事拘留逮捕一样。 2、纪委无权留置,监察委才能留置,三个月,特殊情况六个月。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关键词: 纪委 立案 留置 区别 |
纪委立案与留置的区别相关经验
最热天气预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