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交强险要注意哪些问题 |
| 更新时间: 2020-11-06 00:00:00 |
1、不要重复投保。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2、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 投保 险要 注意 哪些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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