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有哪些特点 |
| 更新时间: 2020-10-30 00:00:00 |
特点如下: 1、人民法院居于主导地位。 2、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关键词: 交通 事故 诉讼 哪些 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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