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6个月离婚怎么赔偿 |
| 更新时间: 2020-10-29 00:00:00 |
孕期6个月一般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允许的,孕期离婚的赔偿没有具体规定,有过错情形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关键词: 孕期 离婚 怎么 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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