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 更新时间: 2020-11-02 00:00:00 |
侵犯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 1、侵害行为; 2、行为人的过错; 3、损害后果;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关键词: 侵犯 姓名 构成 要件 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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