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有哪些程序 |
| 更新时间: 2020-11-12 00:00:00 |
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的程序有: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符号立案条件的,法院进行立案处理;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关键词: 感情 不和 起诉 离婚 哪些 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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