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案代理人具体有哪些 |
| 更新时间: 2020-11-03 00:00:00 |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关键词: 民事 诉讼 立案 代理人 具体 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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