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之离婚债务清偿如何处理 |
| 更新时间: 2020-11-04 00:00:00 |
属于个人债务的由欠债方自己承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一方欠债,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由欠债方自己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9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键词: 婚姻法 离婚 债务 清偿 如何 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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