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有住房分户如何办理 |
| 更新时间: 2020-10-27 00:00:00 |
山西公房办理分户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查验申请人分户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结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3、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 经当地派出所外勤民警调查核实后,主管所长批准;原分别属于两户的成员,因某种原因居住生活在一起,应该并户的,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主管所长批准。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具体条件是: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分户手续的。 关键词: 山西 公有 住房 如何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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