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对食用油都有哪些规定 |
| 更新时间: 2020-09-17 00:00:00 |
1、生产过程中的煎、炒、炸食品的食用油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 2、连续煎炸食品的,累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 3、不得以添加新油的方式延长食用油脂使用期限; 4、不得回收沥油过滤的油脂作为油炸用油重复使用; 5、不得使用“老油”作为油炸用油。 关键词: 食品 安全法 食用油 哪些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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