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证材料已上交怎么取回 |
| 更新时间: 2020-10-23 00:00:00 |
不能取回,要留下备用。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与此同时,江苏徐州和四川泸州两地颁发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 关键词: 办理 不动产 材料 上交 怎么 取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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