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效力怎么认定 |
| 更新时间: 2020-11-01 00:00:00 |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关键词: 订立 遗嘱 效力 怎么 认定 |
订立遗嘱效力怎么认定相关经验
最热天气预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