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如何进行 |
| 更新时间: 2020-10-31 00:00:00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法庭调查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开始,首先由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关键词: 法庭 调查 如何 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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