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的情形 |
| 更新时间: 2020-10-31 00:00:00 |
债权申报的特别的情形有: 1、职工债权; 2、利息请求权; 3、待定债权; 4、连带债权; 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等。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9条,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关键词: 债权 申报 哪些 特别 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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