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书算劳动合同吗 |
| 更新时间: 2020-11-06 00:00:00 |
不算。聘任书不涉及双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不属于劳动合同,企业不能因为颁发了聘任书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关键词: 聘任 劳动 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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