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理离婚程序有哪些 |
| 更新时间: 2020-11-10 00:00:00 |
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起诉材料)、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4、开庭前做好离婚、子女安排(主张由谁抚育、抚育费用的承担)、财产分割计划的心理准备。 5、开庭。 6、等待法院裁判。 7、被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婚姻关系即行解除。双方各自开始新的生活。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暂时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六个月内不能重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关键词: 法院 办理 离婚 程序 哪些 |
法院办理离婚程序有哪些相关经验
最热天气预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