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军人转业费夫妻如何分割 |
| 更新时间: 2020-11-06 00:00:00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词: 军人 离婚 转业 夫妻 如何 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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