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何补偿 |
| 更新时间: 2020-11-06 00:00:00 |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补偿: 1、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能要求补偿,但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3、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收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关键词: 协议 解除 收养 关系 如何 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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