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如何规定乙酰磺胺酸钾使用 |
| 更新时间: 2020-08-15 00:00:00 |
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乙酰磺胺酸钾可用于果汁型饮料、冰淇淋、糕点、糖果、果酱、酱菜、蜜饯、胶姆糖等,用量为0.3克每千克;用于餐桌用甜味料片状、粉状,40毫克每包或片。 乙酰磺胺酸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是化学品,类似于糖精,易溶于水,增加食品甜味的,没有营养,口感好,无热量,具有在人体内不代谢、不吸收,对热和酸稳定性好等特点,是当前世界上第四代合成甜味剂。它和其它甜味剂混合使用能产生很强的协同效应,一般浓度下可增加甜度百分之30到百分之50。 关键词: 国家 如何 规定 磺胺 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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