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类型有哪些 |
| 更新时间: 2020-11-03 00:00:00 |
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类型有: 1、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 2、未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即以股份为质物的股份质押合同; 3、未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份质押合同; 4、出质人将自己没有所有权的股份作为质物的股份质押合同。 根据《担保法》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关键词: 股权 质押 合同 无效 类型 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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