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谁有公房使用权 |
| 更新时间: 2020-10-28 00:00:00 |
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公房使用权的,应该遵循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键词: 离婚 公房 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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