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物业合同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
| 更新时间: 2020-11-12 00:00:00 |
未签订物业合同不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关键词: 签订 物业 合同 可以 |
未签订物业合同可以拒交物业费吗相关经验
最热天气预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