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中哪些情况下需用红字 |
| 更新时间: 2020-08-17 00:00:00 |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下列情况可以使用红字: 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关键词: 计分 哪些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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