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如何执行 |
| 更新时间: 2020-11-03 00:00:00 |
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一、遗嘱继承: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 2、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所需材料有: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原件。 3、进行房屋测绘: 4、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关键词: 房产 继承 如何 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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