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标记权的条件有哪些 |
| 更新时间: 2020-10-28 00:00:00 |
(1)原产地名称是确实存在的地理名称; (2)原产地名称的使用人是该产地利用相同的自然条件、采用相同传统工艺的生产经营者; (3)原产地名称所附着的商品为驰名的地方特产。 只有当满足以上条件时才会享有产地标记权 【法律依据】 《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原产地标记的申请人包括国内外的组织、团体、生产经营企业或者自然人。 关键词: 产地 标记 条件 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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