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抚养费对方不给见孩子怎么办 |
| 更新时间: 2020-11-04 00:00:00 |
拥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8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关键词: 抚养费 对方 孩子 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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