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案件中的赔偿赔偿请求 |
| 更新时间: 2020-11-05 00:00:00 |
关于离婚案件中的赔偿请求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关键词: 关于 离婚 案件 赔偿 请求 |
关于离婚案件中的赔偿赔偿请求相关经验
最热天气预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