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 更新时间: 2020-10-31 00:00:00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关键词: 拆迁 补偿 标准 如何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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