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作为录音遗嘱的见证人 |
| 更新时间: 2020-10-29 00:00:00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以上人员不能作为录音遗嘱的见证人。 关键词: 哪些 作为 录音 遗嘱 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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