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屋租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
| 更新时间: 2023-10-21 08:43:19 |
(一)进行房屋租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房屋租赁应注意的事项有:1.注意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2.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3.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等。【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如何做好房屋租赁业务1、要勤劳多收集房源。可以到房屋租赁网络寻找房源,有了丰富的房源才可以吸引租房客。 2、要与房屋出租方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房屋情况,最好能提供钥匙保证租房客随时看房。 3、寻找客源,主动出击。可以通过房屋租赁市场、房屋租赁网络等寻找租房客。房源和客源两样都有了,房屋租赁业务自然就火爆了。 4、做好租房客的储备和转介绍工作。一个客户在一定时间内不会只租一套房子,可能会因为外在因素而换房,所以服务好一个老顾客很重要。还可以提供一些转介绍的奖励,充分发挥好一个老顾客的潜在价值。 5、做好房屋租赁推广工作。可以到网站去做推广,也可以去公共场所的公布栏贴广告。房屋的租赁信息推广越多,成交率就越高。 另外注意房屋细节提高成交率。房屋要干净整洁,家具摆放要合理,可以适当添置一些绿色植物让房屋生气勃勃,要有房客一看就喜欢,一看就想住进来的效果。 (三)单位房屋租赁怎么交税单位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房屋租赁居间是什么意思所谓房屋租赁居间,是指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以居间人的身份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媒介服务,并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整个活动过程。 《合同法》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只能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通信费等。中介公司单方面以格式条款约定委托人在买卖不成的情况下承担所谓中介服务费或违约金,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买卖双方利用了中介的交易信息或依靠其媒介作用达成了交易却不支付居间费用,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关键词: 进行 房屋租赁 注意 哪些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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