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要走没说算旷工吗 |
| 更新时间: 2020-10-29 00:00:00 |
签了劳动合同要走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未通知单位是否按旷工处理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 劳动 合同 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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