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行纪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
| 更新时间: 2020-10-31 00:00:00 |
订立行纪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如下: (1)明确合同主体 ⑵委托事务的种类(合同标的) ⑶价格 ⑷行纪事务的具体要求 ⑸酬金 在合同中应明确行纪人应得的酬金数额、给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⑹保管责任 在合中应载明委托人要求行纪人在购销货物时的保管责任,特别是在寄售货物时,须对所寄售物品情况详细明确于合同条款中,除应明确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外,还应对包装、瑕疵等情况予以明确规定。 ⑺违约责任 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是指在合同中应约定,当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时,是选择到某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4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关键词: 订立 合同 应当 具备 哪些 条款 |
订立行纪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相关经验
最热天气预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