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造成的民事违约如何处理 |
| 更新时间: 2020-11-07 00:00:00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此造成民事违约的,违约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关键词: 疫情 造成 民事 违约 如何 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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