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手续有哪些 |
| 更新时间: 2020-11-10 00:00:00 |
共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手续有: 1、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会出现出让行为因违反政策无效等情形; 3、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关键词: 共有 土地 使用权 出让 手续 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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