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行经哪种路段不得超车 |
| 更新时间: 2020-11-08 00:00:00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关键词: 驾驶 机动车 路段 不得 超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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