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开门致人死亡责任该如何划分 |
| 更新时间: 2020-11-09 00:00:00 |
乘客开门致人死亡责任划分依据如下: 开车门一方的驾驶员有义务提醒车上乘客下车注意观察后方,而乘客有义务观察后方情况。所以基本上是驾驶员和乘客负同等责任,但开车门一方整体是全责,承保其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全责的赔偿责任。保险不足以赔偿的部分,由驾驶员和开门的乘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方全部赔偿后,可以找另一方追偿一半的赔偿款。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 乘客 开门 死亡 责任 如何 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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