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负责任怎么办 |
| 更新时间: 2020-10-28 00:00:00 |
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9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键词: 交通 事故 对方 负责 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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