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过户的条件和所需材料 |
| 更新时间: 2020-11-11 00:00:00 |
继承过户的大前提是被继承人死亡,该房产系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继承人之间就遗产继承达成协议。以济南的办理为例,需要向房管局提供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被继承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继承公证书; (5)房屋平面图(被继承房屋属房改房的需要提供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平面图); (6)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7)地税局出具的完税凭证;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关键词: 继承 过户 条件 材料 |
继承过户的条件和所需材料相关经验
最热天气预报
更多>